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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工業工程學研究所

博士班招生

本所博士班甄試入學共分為一般生組及在職生組,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博士班報考規定者得報名一般生組。除校方簡章規定外,各機關、學校、公(民)營企業機構在職人員,工作年資滿 2 年以上得報名在職生組。

招生組別會依據每學年度本所招生方向有所調整,還請注意每學年度博士班正式招生簡章。

 

報名資訊請見本校博士班甄試報名網站

本所博士班招生入學共分為一般生組及在職生組。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博士班報考規定者得報名一般生組。除校方簡章規定外,各機關、學校、公(民)營企業機構在職人員,工作年資滿 2 年以上得報名在職生組。

報名資訊請見本校博士班招生報名網站

 

本校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及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經肄業(或相關)學系、所、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為具有研究潛力,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逕行修讀本所博士學位,經本所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錄取。

申請資格

  1.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並修習通過本所碩士班專業必修科目至少三科。
  2. 因其他特殊情形,經本所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學士班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為每年九月初開始辦理;本所至遲於十一月底前將核准名單送校核定。碩士班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第一期於博士班招生考試期間辦理;第二期於博士班甄試招生期間辦理。

 

申請資料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須檢具下列各件資料向本所提出申請,經本所審查通過,並轉呈教務長、校長核定後,得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2. 修業歷年成績表一份。
  3. 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
  4. 有助於審查之參考資料。

 

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工業工程學研究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審查辦法

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

申請資格

  1. 符合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
  2. 前一學年每學期GPA達3.3(含)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錄取方式及佔分比例

  • 資料審查(50%)
  • 口試(50%)

 

繳交資料

  1.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2. 有助於審查之資料(碩士論文、碩士論文初稿或已發表著作)
  3. 報考動機說明
  4. 履歷
  5. 原系所指導教授推薦函1封 (格式不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