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第二梯次申請】
申請資格:
115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之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推薦名額:
推薦名額不限,惟請各系所依優先順序排序推薦,並確認可支應院、系所補助款部分。
補助方案如下:
- 方案A類:教育部補助3萬元+校、院系所補助1萬元
(一般生:校方5,000元、院系所5,000元;逕博生:校方6,000元、院系所4,000元)
- 方案B類:教育部補助3萬元+院系所補助1萬元(另有加碼)
🔖 申請資料及繳交期限:
請依檢核表備註說明辦理,並於 10月16日前 繳交下列資料:
1) 申請表(如附件,方案選擇欄位務必有指導教授親筆簽名。)
需排序推薦並確認指導教授須承擔支應部分,分為,
→ 方案 A:教育部補助3萬元+校、院系所補助1萬元。
→ 方案 B:教育部補助 3 萬元+院系所補助1萬元(另有加碼)。
2) 個人簡歷或自傳
3) 碩士班成績單
4) 其他有利審核資料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所辦公室(02-3366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