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會議室
空間說明
- 座位數可容納40人
- 附設報到處及貴賓室
- 單槍投影機及布幕
- 提供2摺疊桌做為報到及點心桌
- 無線麥克風2支
場地管理使用暨收費標準
第二條 本所會議室、教室及討論室等場地以提供學術性演講、研討會、講習班及會議等學術及教育活動之用為原則,對商業活動及政治性活動概不外借。
第三條 借用本所場地應事先提出申請表(詳附表)。經本所同意後,申請借用人應於使用前三日繳納應繳費用。
第四條 申請借用人繳納之使用費,納入本校建教合作收支並列科目下統收統支。如無特殊理由,本所不退還任何費用。
第五條 本所如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出借場地予申請借用人使用,將無息退還所有已繳納之費用予申請借用人,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 借用者在使用場地時,應自行注意人員之安全維護。如有人員傷亡,本所概不負責。如因借用者之不當行為,而造成財物毀損,借用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第七條 場地使用後應恢復原狀,如需管理人員協助準備茶水及整理場地者,須另酌收服務費新臺幣貳仟元。
第八條 借用時間及場地與設備使用費計費標準如下(新臺幣:元):
101會議室上午時段(8:00-12:00):6000元;下午時段(13:00-17:00):6000元;晚間時段(18:00-22:00):6000元
單槍投影機每個時段租借費用為800元
本校單位、校友借用以五折計費;本所教職員工生因公借用,經本所所長同意者免費。